龙陵:抓实纪律检查 护航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7-11-03 10:27:2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顽固问题,今年来,龙陵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扶贫领域存在问题的特点,认真分析原因,善于抓重点、扭关键,敢于破难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良好政治生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以检查促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及时调整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县有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三保障”“九到村”“十二到户”“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担当情况,是否做到工作作风务实、工作过程扎实、工作结果真实,是否存在人进心不进、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特别督促乡镇、村(社区)干部和工作队员充分认识脱贫攻坚是当前党的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做到工作积极努力,工作成效明显,对贫困户的情况要做到“一口清”。在检查中,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进行批评、提醒,对批评、提醒后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从严查处。

以检查促作为,因户施策到位。监督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对贫困户“把好脉、看准病”,实施“分户施策”情况。重点检查对贫困户“精准摸底”后,是否进行科学分类,细化帮扶措施,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开展“点对点”“人对人”的帮扶。重点检查扶贫工作队员是否“用心、用情、用劲”为贫困户找准贫困原因,切实为贫困户解决脱贫问题。重点检查乡镇、村(居)委会是否存在等上级办法,等上级指示,对脱贫攻坚工作未“见人、见事、见思想”,未积极思考,主动作为,未真正的“紧起来、干起来”,是否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把脱贫攻坚工作干在实处、落到细处等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发现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检查促整改,畅通线索渠道。拓宽视角、视野,广辟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再起底、再排查”。落实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责任制,及时录入、如实填报,真实反映群众诉求和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并由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和解决。对办理过程中出现不认真履职、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甚至顶着不办的,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重信重访、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贯通,及时排查汇总上报线索,乡镇纪委负责本乡镇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逐级汇总上报排查情况。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监督部门系统内的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汇总后报送县纪委。同时,组织协调巡察、督查、信访、政研室、审计、扶贫、发改、财政、住建等扶贫主责部门,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形成问题清单,围绕问题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马斯婷)